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正文

跨月发票作废如何处理?

2021-11-09 07:11     来源:中国会计网     

跨月发票作废如何处理?
 

跨月发票作废如何处理?

跨月发票由于已经抄报税,则发票无法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冲销.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以下情形,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1、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

2、销货部分退回、发生销售折让.

跨月发票作废后,冲销收入凭证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用红字)

企业发票作废后,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做冲销处理,则开具红字发票部分无需缴税.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跨月发票作废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