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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会计分录?

2021-11-03 06:04     来源:中国会计网     

新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a href='http://www.canet.com.cn/fenlu/' target='_blank'><u>会计分录</u></a>?
 

新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会计分录?

借:固定资产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直接支付

如果是财政授权支付,那么第二笔分录为:

借:事业支出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新政府会计制度补提固定资产折旧

在新会计制度严格实施的过程中,事业单位进行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核算,必须按照新制度的要求设置"累积折旧"这个科目来进行账务处理,才能真正提高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有效利用率,从而为事业单位长远发展提供重要支持.因此,针对新会计制度正式实施之前形成的固定资产,在年末时期进行的固定资产补提计提折旧会计处理,其主要流程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在除开新旧转账时已经转入新固定资产"存货"科目的数额后,对新制度实施前事业单位已有的固定资产,必须对相关资料进行全面、仔细的审查和核对,如新制度实施前的使用年限、原价、可继续使用的年限等,以做好补提折旧的充分准确;二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需要提取的折旧额一般是在年末进行准确核实后提取的,其计算公式是:固定资产折旧额为每年总共提取的折旧额和已使用月份或年限的乘积,及每月可以提取的折旧额和已使用年限或月份的乘积;三是根据计算出来的可以补提的固定资产的折旧数额,制作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额的转账凭证,即将其计入在非流动资产基金的固定资产科目的借方中,同时,将累计折旧的科目计入贷方中.另外,在新会计制度正式实施的下一年开始,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额在进行提取时,必须采用按月计提的方式,并确保其明确体现在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中,才能真正实现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会计处理的科学性、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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