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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折旧费如何计算及会计处理?

2021-11-02 11:56     来源:中国会计网     
电梯折旧费如何计算及会计处理?

电梯折旧费如何计算及会计处理?

:电梯属于固定资产的“电梯”这个单独的明细科目,折旧年限为不低于10年。

电梯属于《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1994)中的通用设备下面的起重设备。

税法对电梯折旧年限没有明文规定,企业会计制度中也没有强制性规定,但税法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最低年限的规定。有关最低年限的规定如下:

关于固定资产折价的最低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为20年;

(2)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3)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4)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5)电子设备,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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