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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取得增值税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呢?

2021-10-25 20:01     来源:中国会计网     
合作社取得<a href='http://www.canet.com.cn/zzs/' target='_blank'><u>增值税</u></a>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呢?

合作社取得增值税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呢?

答:小编认为,合作社取得增值税发票是不可以抵扣的。

由于现阶段国家对专业合作社实行的是免税政策,所以专业合作社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而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票,所以除实行核定扣除的行业外,其它企业取得的专业合作社的农产品发票是能抵扣进项税额的,非农产品项目不能抵扣。

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应向对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 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或按照增值税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进自产农产品,餐饮企业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并按照增值税普通发 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合作社取得增值税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呢?】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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