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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税局预缴增值税如何做账务处理及所需资料有哪些?

2021-10-14 10:47     来源:中国会计网     
去税局预缴<a href='http://www.canet.com.cn/zzs/' target='_blank'><u>增值税</u></a>如何做账务处理及所需资料有哪些?

去税局预缴增值税如何做账务处理及所需资料有哪些?

答:对于去税局预缴增值税的资料,主要包括以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出示以下资料:

(一)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二)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三)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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