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正文

领用自产应税消费品的计算内容是?

2021-08-27 10:57     来源:中国会计网     
领用自产应税消费品的计算内容是?

领用自产应税消费品的计算内容是?

按售价计算增值税.视同销售

根据我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 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 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 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 (1 -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 自用数量X定额税率)+ (1-比例税率)这里所称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是指纳税人或者代收代缴义务人当月销售的 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 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 量加权平均计算.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领用自产应税消费品的计算内容是?】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