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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方认证了销售方能红冲吗?

2021-08-18 15:07     来源:中国会计网     

购买方认证了销售方能红冲吗?
 

购买方认证了销售方能红冲吗?

已抵扣的发票冲红,购买方需要留底.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的,其进项税额转出应凭税务机关出具的通知单转出,应填入"红字专用发票通知单注明的进项税额"栏中,请勿凭开具的红字发票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红字发票进行留底备查就可以.

1.收到红字票

借:原材料(红字)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付帐款(红字)

2.收到正确的发票

借:原材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

已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直接冲红.

《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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