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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怎么做?

2021-06-29 09:53     来源:中国会计网     
捐赠货物的<a href='http://www.canet.com.cn/zzs/' target='_blank'><u>增值税</u></a>会计处理怎么做?

捐赠货物的增值税会计处理怎么做?

捐赠商品的会计处理,应该视同销售,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下列行为应当视同销售: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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