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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收到客户一张50万的承兑,用这50万承兑支付20万货款,可是供应商只找回28万给我们,剩下2万未给我们,该怎么做账?

2021-05-11 19:21     来源:中国会计网     
我司收到客户一张50万的承兑,用这50万承兑支付20万货款,可是供应商只找回28万给我们,剩下2万未给我们,该怎么做账?

我司收到客户一张50万的承兑,用这50万承兑支付20万货款,可是供应商只找回28万给我们,剩下2万未给我们,该怎么做账?

答:其实这是客户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利息(承兑汇票一般要到期才能兑付,即视为延期支付货款),

1.在税法上视同逾期付款利息(价外费用),正确的操作是让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及劳务名称写"逾期付款利息"、单位:笔、数量:1、金额2万;

2.如果对方不同意给你开票,你可以把税法规定同他们会计讲,这是价外费用,要开票;如果不行,先挂账上,等下次购货,你们就一直少付2万货款;就这样一直拖着,让他们主动找你们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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