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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专票开具错误企业已经认证了怎么办?

2021-04-13 12:33     来源:中国会计网     
<a href='http://www.canet.com.cn/zzs/' target='_blank'><u>增值税</u></a>专票开具错误企业已经认证了怎么办?

增值税专票开具错误企业已经认证了怎么办?

答:根据本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四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

因此,对于增值税专票开具错误,其处理方法如下:

1、当月开错的发票,未经抄报,可以直接作废:发票管理-发票作废-选中需要作废的发票-点作废

2、跨月开错的普票,进入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输入发票号码、发票代码后核实信息无误后打印。

(1)发票管理——信息表——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开-填写信息后打印

(2)进入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查询导出界面选中开具的红字发票信息表点击上传

(3)上传成功后生成信息表编号

(4)进入专用发票填开界面点击“红字”,选择“直接开具”,将信息表编号直接输入后点“确定”,核实信息无误后方可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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