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协作费的相关处理有?
协作费是指项目申请书中所注合作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的协作费用,要注明协作单位名称和协作内容,不得用于合作单位研究经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票面会新增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信息.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