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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情况在具体实际中又有哪四种形式?

2021-03-23 12:43     来源:中国会计网     
第二种情况在具体实际中又有哪四种形式?

第二种情况在具体实际中又有哪四种形式?

1、受奖励个人直接从建设单位领取现金,无要求开具建安发票.

2、施工单位以现金收取并发放给受奖励个人,无要求开具建安发票.

3、奖励款入施工单位银行账户,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发放给指定受奖励个人,无要求开具建安发票.

4、建设单位打入施工单位银行账户做为整体奖励施工单位个人,无要求开具建安发票.

针对第二种情况的第一种形式,由于受奖励个人直接从建设单位领取现金,施工单位无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故受奖励个人应合并个人在施工单位的当月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扣除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代扣代缴税款,个人自行到当地税务机关补交个人所得税

针对第二种情况的第二种形式,由于施工单位以现金收取并发放给受奖励个人,施工单位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故施工单位应合并受奖励个人在施工单位的当月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扣除建设单位的代扣代缴税款,计算缴纳受奖励个人的个人所得税.

针对第二种情况的第三种形式,奖励款入施工单位银行账户,建设单位委托施工单位发放给指定受奖励职工,施工单位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故施工单位应合并受奖励个人在施工单位的当月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扣除建设单位的代扣代缴税款,计算缴纳受奖励个人的个人所得税.

针对第二种情况的第四种形式,建设单位奖励款入施工单位银行账户做为整体奖励施工单位个人,施工单位有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由于建设单位无受奖励个人名单,无法计算代扣代缴施工单位受奖励个人的个人所得税款,施工应合并受奖励个人在施工单位的当月收入计算缴纳受奖励个人的个人所得税.

针对上述第一种形式,如果建设单位并未代扣代缴受奖励个人的个人所得税,受奖励个人应合并施工单位的当月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并在扣除施工单位的个人所得税的基础上,个人自行到当地税务机关补交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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