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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过节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2021-03-19 14:06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中秋过节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中秋过节费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发放的过节费应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来核算,二级明细科目可设置"职工福利".

1、从银行提取现金时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2、发放过节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

贷:库存现金

如果涉及到缴纳税款,可增设应交税金科目来核算.

"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进行明细核算.

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也均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进行明细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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