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的哪些费用可摊销到分公司?
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负担的各项费用,如低值易耗品摊销、一次支出数额较大的财产保险费、排污费、技术转让费、广告费、固定资产经常修理费、预付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等。企业单位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以及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应作为“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和待摊费用,待摊费用一般不会出现在会计报表上,主要因为这是短期的费用,长期待摊费用一般是企业开办时的费用,需要进行长期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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