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正文

收不回来的应收账款可以税前抵扣吗?

2021-03-05 12:51     来源:中国会计网     
收不回来的应收账款可以税前抵扣吗?

收不回来的应收账款可以税前抵扣吗?

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可以作为资产损失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但是必须满足税法关于资产损失的要求。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