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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转出后又补缴了账务处理该如何做呢?

2021-03-05 12:36     来源:中国会计网     
进项税额转出后又补缴了账务处理该如何做呢?

进项税额转出后又补缴了账务处理该如何做呢?

答:转出去年已抵扣进项税时: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而如果是进项税额转出后又补缴了,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相关科目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缴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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