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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服务收费交税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2021-03-03 13:04     来源:中国会计网     
事业单位服务收费交税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事业单位服务收费交税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答:按照税法规定:

事业单位所得税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

每月终了,事业单位按规定计算出本月份的事业结余、经营结余,在此基础上计算出本月应纳的所得税.

事业单位计算出的结余,在税法上称为税前合计利润.

按规定办理退税手续,收回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事业单位应设置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用来专门核算事业单位缴纳的所得税.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方发生额表示事业单位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税率计算出的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借方发生额表示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该科目贷方余额表示应缴而缴交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借方余额表示多缴应退还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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