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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怎么跨月作废?

2021-03-01 18:48     来源:中国会计网     
发票怎么跨月作废?

发票怎么跨月作废?

属于销售方开票有误而购买方拒收(当时给购买方),销售单位应当在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内(90天),向销售方单位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购买方拒收的具体原因,同时填写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信息,并提供有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事项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销售单位据此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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