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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的发票是否为印花税的应税凭证?

2021-02-18 09:56     来源:中国会计网     
开具的发票是否为印花税的应税凭证?

开具的发票是否为印花税的应税凭证?

不属于。

印花税的应税凭证有:

1、合同

1)购销合同。包括采购合同与销售合同。2)加工承揽合同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4)建设工程承包合同5)财产租赁合同6)货物运输合同7)仓储保管合同8)借款合同9)财产保险合同10)技术合同合同

2、合同性质的凭证

没有签订合同的,根据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按规定贴花。

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1)企业使用的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调拨单;

2)作为合同使用的仓单、栈单(或称入库单等);

3)在货运业务中,凡是明确承、托运双方业务关系的运输单据均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鉴于目前各类货运业务使用的单据,不够规范统一,不便计税贴花,为了便于征管,现法规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各类货运的应税凭证。

对铁路、公路、航运、水陆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印花。

代办方与委托方之间办理的运费清算单据,不缴纳印花税。

4)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5)作为财产保险合同使用的保险单据。

3、其他凭证

1)产权转移书据

2)营业账簿

3)权利、许可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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