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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和事业单位发放工资扣除的工会会员费怎么做?

2021-02-08 10:04     来源:中国会计网     
机关和事业单位发放工资扣除的工会会员费怎么做?

机关和事业单位发放工资扣除的工会会员费怎么做?

:根据《工会法》规定,工会会员会费是工会经费的收入来源之一,制度|中国工会章程(2013年修订)第四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第六条“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当视为自动退会。”,所以工会会员个人是需要履行义务,及时交纳会费。

机关和事业单位发放工资扣除的工会会员费,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会费

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行工资制度改革后,工会会员目前仍暂按全国总工会1978年颁发的《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按照会员本人每月工资收入的0. 5%计算交纳会费。“工资收入”具体包括:

1、机关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

2、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职务工资,等级工资;

3、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人会员:岗位工资,等级工资。

会员工资收入合计尾数不足10元部分和各项津贴、补贴、奖金等收入,仍暂不计算交纳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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