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制度对于暂估入账是怎么规定的?
答:购入存货,月底时,若发票未到,应分别存货科目,抄列清单,暂估入账:
借记"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
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
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
但是,该规定过于笼统,加上企业的业务特点、会计核算方式、会计环境的不同以及理解上的差异,各企业"暂估入账"的具体操作方法也多不相同.
因此,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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