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到国外的员工个人所得税扣除费用标准是怎样的?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三款所说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1300元。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现在实行的《7级超额累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扣除费用标准3500元。
因此,派到国外的员工个人所得税扣除费用标准为3500+1300=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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