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正文

企业购买原材料用于不动产会计处理怎么做?

2021-01-26 17:56     来源:中国会计网     
企业购买原材料用于不动产会计处理怎么做?

企业购买原材料用于不动产会计处理怎么做?

答:根据国税总局2016第15号文件的规定,从5月1日营转增后取得的不动产增值税发票,要采用分期抵扣的方式,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

直接取得不动产固定资产时,按不动产,成本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按进项税额60%部分,借记“应交 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进项税额40%部分,借记“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某固定资产)”科目, 然后贷记“银行存款”、“营业外收入”、“实收资本”等科目。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