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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减免的税收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2021-01-21 09:56     来源:中国会计网     

直接减免的税收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直接减免的税收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企业对减免的流转税作计入"补贴收入"科目的会计处理,但是新会计准则不仅取消了"补贴收入"科目,而且对减免税的会计处理也未作明确规定.

新会计准则第16号的应用指南中对"税收返还"的解释: "税收返还是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退)、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度业返还的税款,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增值税出口退税不属于政府补助.

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知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道的政府补助."

个人观点:直接减免的流转税款,没有发生实际的现金流出或流入的,不属于政府补助准则的规范范围.与原制度下做法一样,直接冲减"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对于内直接减免的所得税,相当于减少了当期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可以冲减当期所得税费用处理.

如果计入营业外收入,则由于减免的所得税不会再容重复征收所得税,会导致永久性差异.所以,直接减免的所得税还是不做帐务处理为好(和以前的实务做法一样),相当于减少了所得税费用,不要作为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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