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正文

公司向股东(个人)借款正确的账务处理?

2021-01-21 09:26     来源:中国会计网     

公司向股东(个人)借款正确的账务处理?


      公司向股东(个人)借款正确的账务处理?

一、公司向股东借款的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XXX

二、其他应付款是指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以外发生的应付和暂收款项.指企业除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应付工资、应付利润等以外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

1、《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根据以上规定,公司法并未禁止向股东提供借款,如果股东不是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下,是可以借款的.

2、公司借款给股东,是公司依法享有其财产所有权的体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这种关系属于借贷关系,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版保护,公司对合法借出的资金依法享有相应的债权,借款的股东依法承担相应的债务.

3、股东借款狭义上是指股东(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下同)向公司以借款形式领取资金,用于自身或他人使用的一种行为;广义的股东借款指股东运用借款、往权来款、领取备用金、预领材料款等多种形式向公司领取资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