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收据可以作为发票做账吗?
答:香港收据报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入账;
根据相关规定:
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
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因此,香港的购物凭证最好能提供以上确认证明,并报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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