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时发现以前年度汇算清缴错误如何处理?
自查处理。《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1年税收自查的通告》(大地税告[2011]1号)规定,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应当在2011年4月1日到2011年4月18日期间,依照税法相关规定开展税收自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到主管税务机关补充申报。补充申报税费时,要如实注明税费所属期限,准确计算缴纳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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