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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有的征税规定是?

2021-01-07 10:54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有的征税规定是?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有的征税规定是?

(一)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取得的不动产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二)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三)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四)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五)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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