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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2020-12-09 10:49     来源:中国会计网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小齐今年和妻子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了他们的第一套房子,由于是首套住房,且使用了住房公积金,可以享受到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经过夫妻二人的商议,决定由小齐一方扣除.小齐一个月收入7 000元,那么按照《办法》规定,小齐每月需纳税部分为:

5 000+1 000=6 000(元);

7 000-6 000=1 000(元).

温馨提示:非首套住房不能享受该项专项附加扣除;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更换扣除方;办理该项专项附加扣除需要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小宇在省会城市工作,一直没有购买住房,租房生活,月薪8 000元,可享受到新规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那么她每月需纳税部分为:

5 000+1 200=6 200(元);

8 000-6 200=1 800(元).

温馨提示:不同承租住房地政策扣除标准也不同: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 400元(每月1 200元);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每年12 000元(每月1 000元);其他城市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年9 600元(每月800元).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小成是独生子女,家里的老人年龄都超过了60岁,他每月收入9 000元,可享受到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那么她每月需纳税部分为:

5 000+2 000=7 000(元);

9 000-7 000=2 000(元).

温馨提示:如夫妻二人都为独生子女且符合扣除标准,则夫妻二人可分别扣除相关支出;如非独生子女,则应与兄弟姐妹分摊扣除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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