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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要计提折旧吗?

2020-12-07 12:23     来源:中国会计网     

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要计提折旧吗?


       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要计提折旧吗?

计上未使用的固定资产需要计提折旧,但是税法规定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不允许税前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计算公式

平均年限法又称直线法,是指按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平均计算折旧的一种方法.按照这种方法计算提取的折旧额,在各个使用年份或月份都是相等的,折旧的积累额呈直线上升趋势.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残值收入-预计清理费用)]

÷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年折旧额/12

[例10]甲企业某项固定资产原价为50000元,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预计残值收入为3000元,预计清理费用为1000元,则: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50000-(3000-1000)]/10=4800元/年

固定资产月折旧额=(4800÷12)=40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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