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正文

允许税前扣除的证明资料有?

2020-12-02 20:18     来源:中国会计网     
允许税前扣除的证明资料有?

允许税前扣除的证明资料有?

《办法》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以上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以及取得其他外部凭证时,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1.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及其他外部凭证原因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明资料);

2.相关业务活动的合同或者协议;

3.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4.货物运输的证明资料;

5.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6.企业会计核算记录以及其他资料.

以上6项证明资料,其中第1项至第3项为同时必备资料.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