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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一季度不超过30万怎么会计处理?

2020-11-25 09:23     来源:中国会计网     
小规模一季度不超过30万怎么会计处理?

小规模一季度不超过30万怎么会计处理?

(一)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三)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1)按月申报

某按月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2019年1月销售应税货物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90000元(均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该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0000元,该纳税人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申报表填列方式如下: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按季申报

某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2019年一季度销售应税货物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290000元(均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该纳税人一季度的销售额未超过300000元,该纳税人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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