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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客人发生的住宿费计入业务招待费还是差旅费?

2020-11-20 12:11     来源:中国会计网     

接待客人发生的住宿费计入业务招待费还是差旅费?


       接待客人发生的住宿费计入业务招待费还是差旅费?

1、接待客人发生的住宿费应该计入业务招待费.取得专用发票不能抵扣.不能计入差旅费.

借:销售费用-差旅(住宿)费

贷:现金

2、计入差旅费的前提,是本企业员工发生的费用.应该计入业务招待费.

3、这项费用属于业务招待费,公司报销规定如果没有限制的话就是实报实销,如果对方属于销售方面因素计销售费用,其他因素计管理费用.

现税法规定:

该实施条例中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

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了联系业务或促销、处理社会关系等目的经常发生的业务,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改变了以前的扣除比例,业务招待费作为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费用,会计制度规定可以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在一定的比例范围内可在所得税前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不得扣除.

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

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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