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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算后多交的所得税如何处理?

2020-11-11 14:33     来源:中国会计网     

汇算后多交的所得税如何处理?


  汇算后多交的所得税如何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少于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应在汇算清缴期内结清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也就说多交的税款可以抵减以后月度(年度)要交的所得税,本季多交了,下季就少交,在下次申报时将本期多交的税款填列在“上期已预交所得税一栏”,报表中就自动反应本期要交的税,即用上期多交税款在本期抵减。

1、汇算清缴退回所得税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结转多交所得税做: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同时做: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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