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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所获取的理赔公司要怎么做账?

2020-11-02 15:41     来源:中国会计网     
保险所获取的理赔公司要怎么做账?

保险所获取的理赔公司要怎么做账?

答:企业只是先期垫付,付出资金时借记"其他应收款--保险赔偿",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待事故处理完毕、赔偿、车辆修理等所有善后工作完成后,凭相关资料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收到保险公司赔付款项后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收款--保险赔偿".

有些保险公司还要求收款人签署由保险公司开具的制式《赔款收据》,收款单位可以将之作为据以入账的原始凭证.

什么是多次赔付?

多次赔付,指的是同一个保险产品的保险金赔付责任次数上限为一次以上,具体次数上限要结合保险合同来看.在多次赔付的情况下,同一个保险产品在满足赔付条件、赔付首次保险金之后,还会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被保险人状况满足赔付条件时候,还会再赔付第二次、第三次(甚至更多次)保险金,保险合同不因首次保险金给付责任的履行而终止.

多次赔付在重疾险中具有特殊的作用,其本质是为了防范身患重疾痊愈之后容易被拒保的.

多次赔付常见于什么险种?

多次赔付在重疾险或健康医疗险中最常见,可能会与轻症或重疾分组一起出现.一般而言,不论是什么险种,多次理赔都会存在一定的理赔间隔.比如招商信诺的新乐康无忧住院津贴医疗保险产品计划,合同中规定的"每日住院津贴"保险责任在同一个保单年度内可以累计给付90天,只要以该产品的基本保额为上限,不同的保单年度之间的住院津贴可以多次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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