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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3%的专票可以抵扣吗?

2020-10-30 12:49     来源:中国会计网     
税率3%的专票可以抵扣吗?

税率3%的专票可以抵扣吗?

可以的,抵扣3%.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百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度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

政策一

财税〔2017〕3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政策二

财税[2018]32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规定: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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