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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2020-10-29 10:50     来源:中国会计网     
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

(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二)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

(三)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取得认证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办理申报抵扣;

(四)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

(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认证,但是未申报,能不能作废重新开?

当月作废发票应符合以下条件(国税发〔2006〕156号):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回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因此,如果受票方已经将发票认证,并通过的话,发票是不能作废的.只能通过开红字发票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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