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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现到期未收回的处理手续?

2020-10-14 14:12     来源:中国会计网     

贴现到期未收回的处理手续?


       贴现到期未收回的处理手续?

贴现银行收到付款人开户行或承兑银行退回的委托收款凭证、汇票和拒绝付款理由书或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后,追索票款时,对申请贴现的持票人在本行开户的,可从其账户收取.填制二联特种转账借方凭证,在"转账原因"栏注明"未收到x x号汇票款,贴现款已从你账户收取",一联作借方凭证,第五联贴现凭证作贴现科目贷方凭证.其分录是:

(借)xx科目持票人户;(贷)贴现科目汇票户.

一联特种转账借方凭证加盖转讫章作支款通知随同汇票和拒绝付款理由书或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交给贴现申请人.

贴现申请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应按照逾期贷款的规定处理.贴现申请人未在本行开立账户的,对已贴现的汇票金额的收取,应按照《票据法》的规定向贴现申请人或其他前手进行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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