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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抵扣用不完怎么办?

2020-10-13 12:46     来源:中国会计网     
进项抵扣用不完怎么办?

进项抵扣用不完怎么办?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十一条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没有明确规定,进项税额多少个月抵扣不完如何处理,那也就是说,进项税额过大可无限期结转下期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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