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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纳税人简易计税的征收率?

2020-10-10 13:52     来源:中国会计网     
建筑业纳税人简易计税的征收率?

建筑业纳税人简易计税的征收率?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计税,但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项第1款规定:"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按征收率计税.征收率是3%.

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 实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项目有:

4、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5、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6、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其他固定资产,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7、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8、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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