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正文

规范使用专户资金如何处理?

2020-09-11 16:26     来源:中国会计网     
规范使用专户资金如何处理?

规范使用专户资金如何处理?

使用范围.工资专户资金应专项用于农民工工资发放,不得用于农民工工资以外的价款支付.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按规定配备劳务专管员,建立实名制管理台账,为农民工办理工资卡.

资金拨付.实行工程款与农民工工资款两条线拨付制度.建设单位应当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农民工工资款拨付到工资专户.每月拨款基数按施工总承包合同总价20%除以合同总工期月数计算,所拨款项在拨付工程进度款时扣除.工资专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企业筹资补足.对采取BOT、PPP等特殊融资形式的项目,由施工总承包企业按月将应付工资款存入工资专户.

支付程序.分包单位按月建立职工名册、编制上月农民工工资表.农民工工资表经施工班组长、农民工签字后,提交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总承包企业审核、公示后,提交开户银行将工资直接划转至农民工工资卡.

报送备案.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将托管协议、职工名册、农民工工资表、工资专户资金拨付及工资支付等信息报送人社部门备案.

专户撤销.工程竣工后,施工总承包企业付清全部工资,经分包单位、班组长、农民工签字确认足额发放后,可会同建设单位办理工资专户撤销手续,专户余额由银行划至施工总承包企业指定账户.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