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正文

四大行业的主业判断标准如何理解?

2020-09-08 14:23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四大行业的主业判断标准如何理解?

四大行业的主业判断标准如何理解?

1、 主业的判断按照销售额比重来判断,清晰明了

按照财政部、国税总局、海关三部门2019年39号公告的界定,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就可以享受政策.

2、 主业判断需要时间数据

这里区分了两种情况,老企业和新企业,老企业就是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的企业,由于已经有历史数据,39号公告给出了一年经营期的判断要求,规定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19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但考虑到有些企业经营期不满12个月,允许这些企业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主业比例.比如A公司2月份成立,有两个月历史数据,那就按这两个月数据计算符合条件即可.

对于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新企业,没有历史数据怎么办?39号公告给出了一个三个月的后延时间期间,只要新企业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符合50%规定条件的,就可以享受政策.那么问题来了,4月成立的企业,4、5、6三个月数据符合要求,7月份就可以享受,前三个月怎么办?对此税法允许在7月当月一次加计抵扣: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