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会计分录如何写?
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无论是权益法或成本法计量,均不作会计处理,仅作备查登记。
因此,对于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会计分录,可以这样写:
1、对于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资本的行为,个人股东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其账务处理如下:
转增资本时:
借: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
代扣代缴个税:
借:实收资本
贷: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个税
2、对于股份制企业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行为,个人股东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其账务处理如下:
借: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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