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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免税的借方余额如何处理?

2020-08-10 18:17     来源:中国会计网     

减免税的借方余额如何处理?


       减免税的借方余额如何处理?

对于减免税的借方余额,可以做如下处理:

1、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补贴收入”

2、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补贴收入”科目。

3、未设置“补贴收入”会计科目的企业,应增设“补贴收入”科目。

4、企业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表”“已交税金”项目下,增设“减免税款”项目

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的记录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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