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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进项税做成销项税分录做反了如何处理?

2020-08-07 16:36     来源:中国会计网     

跨年进项税做成销项税分录做反了如何处理?


       跨年进项税做成销项税分录做反了如何处理?

进项和销项是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言的,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已,区分进销项是没有意义的,小规模纳税人的账上以销项确认收入,没有进项一说。一般纳税人以本期认证的增值税进项专用为依据确定本期可抵扣进项税。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那么,对于跨年进项税做成销项税分录做反了,该怎么办呢?

1、对于不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可以直接进行调整。

2、对于影响上年利润的项目,由于企业在会计年度内已结账,所有的损益账户在当期都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凡涉及调整会计利润的,不能用正常的核算程序对“本年利润”进行调整,而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进行调整。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进项发票的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需在180天内到所属地的县级国税主管机关进行进项认证,并申请进项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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