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正文

行政单位应设置哪些会计科目?

2019-04-24 14:51     来源:会计通     
    按照《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应设置下列科目:

    资产类: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暂付款;库存材料;固定资产。
    负债类: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暂存款。
    净资产类:固定基金;结余。
    收入类: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
    支出类:经费支出;拨出经费;结转自筹基建。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