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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结余分配的核算

2019-03-08 10:21     来源:中国会计网     

  事业单位实现的结余应按规定对其进行分配。结余的分配涉及到国家、单位、个人等各方面的利益,必须按照国家的法规、制度规定办理。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事业单位专项结余不参与结余分配。事业单位的结余扣除专项结余后,要按下列程序分配:

  一是按规定交纳所得税。

  二是上缴上级款。

  三是按核定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四是转作事业基金。

  “结余分配”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当年结余分配的情况和结果。贷方登记结余转入数,借方登记结余分配数,本科目贷方余额为未分配结余,借方余额为未弥补差额。经年终转账后,“结余分配”科目无余额。

  “结余分配”科目一般应设置以下明细科目:应交所得税、应缴上级款、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提取事业基金、未分配结余——事业结余、未分配结余——经营结余。

  结余转入时:

  借:事业结余

    经营结余

    贷:结余分配——未分配结余——事业结余

      结余分配——未分配结余——经营结余

  分配时,会计分录如下:

  (1)交纳所得税:根据税法规定,属应纳税所得,按规定的税率计算缴纳应交所得税。计提时,

  借: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解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上缴上级款:实行结余上缴办法的单位,所得税后结余按核定的比例或数额计算上缴上级款项。

  借:结余分配——应缴上级款

    贷:其他应付款——应缴上级款

  (3)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按财政部门核定的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借:结余分配——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贷: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

  (4)转作事业基金:

  在事业单位的资金运动过程中,事业基金起的是“蓄水池”的作用,用来调节年度之间的收支平衡,因此,按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后的余额全部转作事业基金。如果收入大于支出,则继续转增事业基金,如果支出大于收入,则用以前年度的事业基金弥补其差额。在确定年初预算时,如支出安排出现缺门,也可以直接安排一部分事业基金用于弥补差额。

  经上述三项分配后结余全额转作事业基金的一般基金。

  借:结余分配——提取事业基金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如单位当年“事业结余”出现红字即负结余,则“结余分配”科目出现借方余额,经批准后可用事业基金弥补。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贷:结余分配——未分配结余——事业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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