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正文

行政事业单位无形资产的核算

2019-03-08 10:21     来源:中国会计网     

    (1)无形资产取得时的计价。

    事业单位购入的无形资产,应当以实际成本作为入账价值。

    事业单位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应当以开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2)无形资产摊销的核算。

    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应当予以合理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有其特殊性:

    ①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应当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将其成本予以一次性摊销,减少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并计入当期支出;

    ②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应当在无形资产的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按照摊销额减少无形资产的账面余额并计入当期支出。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