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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购置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

2019-02-27 16:08     来源:中国会计网     

 购置固定资产时,应按资金来源分别

  借:“专用基金——修购基金”、“事业支出”、“专款支出”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科目,

  同时,

  借:“固定资产”科目,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基金”科目。

  事业单位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协议确定的设备价款、运杂费、安装费等记账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时

  借:“固定资产”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科目,

  支付租金时

  借:有关支出科目,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基金”科目;

  同时

  借:“其他应付款”科目,

     贷:“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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