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会计实务 > 正文

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借用外债需满足的条件

2019-01-21 12:43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

  开发类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借用外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解答】

  除了需要满足一般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债条件外,开发类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借用外债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注册资本金全部缴付;

  (二)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开发项目资本金达到项目投资总额35%(含)以上;

  (四)新设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如果投资总额超过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50%。投资总额低于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本金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